李某夫妇出资购买了广州市越秀区房屋,登记在女儿、女婿名下,双方签订《购房协议》,约定该房屋的使用权归李某夫妇,直至李某夫妇去世。2021年1月1日施行的《民法典》新增了“居住权”制度,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,李某夫妇便要求女儿、女婿办理居住权登记,进一步保障自己的居住权益,但女儿趁机提出诸多条件,李某夫妇无奈之下只能委托好友罗俊秀主任处理该事情,罗主任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,果断通过诉讼成功为李某夫妇办妥该房屋的居住权登记,该案例还被当地多家媒体报道。
图片来源:广州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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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某夫妇出资购买了广州市越秀区房屋,登记在女儿、女婿名下,双方签订《购房协议》,约定该房屋的使用权归李某夫妇,直至李某夫妇去世。2021年1月1日施行的《民法典》新增了“居住权”制度,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,李某夫妇便要求女儿、女婿办理居住权登记,进一步保障自己的居住权益,但女儿趁机提出诸多条件,李某夫妇无奈之下只能委托好友罗俊秀主任处理该事情,罗主任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,果断通过诉讼成功为李某夫妇办妥该房屋的居住权登记,该案例还被当地多家媒体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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